泰州实施调解公信力提升工程

10.02.2015  18:40

2014年,泰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全省位列第一。2015年,该市将以实施调解公信力提升工程为抓手,进一步优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提升调解法治化水平。

一是依法加强调解组织建设。 在全覆盖的基础上,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争85%达到规范化标准。按5、2、1要求配齐、配强调解员队伍,力争专职调解员占比达到30%以上。在环境保护、物业纠纷等8大重点领域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做优“有请老娘舅”电视调解,发展网络新媒体调解,不断拓展和延伸调解领域。

二是提升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建立调解员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纠纷的能力水平。按照“一地一品”标准,深度打造调解工作品牌,综合运用公开听证、社会评价、群众议事、联合调解等方法,提升调解工作的公信力与亲和力。不断提升信息化平台使用效率,对纠纷信息实时跟踪、动态管控,实现科学分析、有效管理。

三是依法完善调解工作机制。 配备信息化预警终端,完善分析研判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起现代化矛盾纠纷预警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互动交流,调解协议履约情况实现常态化回访,畅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和确认渠道。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奖励基金和重大矛盾纠纷救助基金,与个案补贴相互补充,形成多元立体保障机制。树立“和为贵”的调解法治文化,注重在解决纠纷中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把矛盾纠纷化解变成基层群众参与依法治理的自觉实践。

来源:泰州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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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厅离退休干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