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向“空手套白狼”说不

26.11.2014  13:28

  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借贷入股  

  新华报业网讯 泰州市委办、市政府办18日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借贷、投资、理财等行为的暂行规定,向党员干部“空手套白狼”等行为说“”,以防范新型、智能化腐败的发生。

  “一名领导干部向某管理对象贷款100万元,随即用这笔贷款到这家企业投资入股,参与分红。今后,这类行为在泰州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了。这也是我们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江苏反馈意见要求,惩治和防范新型腐败、智能化腐败的最新举措。”泰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小英说。

  按照泰州市新出台的规定,党员干部进行个人借贷、投资、理财等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向企业、他人借款或银行贷款后,再出借给其他企业和他人获取收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将自有资金出借给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获取收益等。一旦违反本规定,将被处以免职、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等;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赵晓勇 周焕祥)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