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召开基层院建设推进会 李军:做到“心”与“脑”并用

08.04.2018  09:41

  日前,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次基层院建设推进会在泰州市检察院召开。  

  此次会议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全面盘点一季度全市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和分析一季度工作开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订具体的改进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按照序时进度有条不紊推进。  

  会上,各基层院检察长、泰州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及案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一季度落实省市院重点工作、全市检察工作务虚会“23问”的进度情况以及一季度核心数据的完成情况等,深入查找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二季度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举措。

  最后,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李军检察长作了讲话。李军指出,新时代对检察事业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一是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核心和党中央权威;二是要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四是要坚持毫不动摇把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五是要坚持宪法定位,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检察机关的特殊作用;六是要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七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下大力气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建。

  李军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用法治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要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为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三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检察监督的部署要求,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四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五要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把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六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

  李军要求,在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立足这七个方面的新要求和六个方面的新作为,突出“三大诉讼、三大监督”核心地位,深入思考、积极谋划,全面梳理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高质量、高品质地行使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产权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发展的能力水平。

  李军指出,对照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检察机关自身能力水平建设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思想上依然存在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重诉讼监督轻调解监督、重一二审监督轻再审监督、重裁判监督轻执行监督等倾向;二是制订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过于原则,监督依据不明确,监督标准不统一,影响了监督权的充分有效行使;三是监督方式不足且效力有限,如提出纠正意见、建议更换办案人员等监督方式有待深入落实;四是以事后的书面监督为主,事前和事中监督案件数量较少,无法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及有害结果的发生;五是业绩观有偏差,存在为了数字而监督的想法;六是监督的能力、技巧、手段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

  针对这些问题,李军要求从五个方面研究、谋划、推进监督工作:一要转变监督观念,树立全面监督和全程监督的理念;二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将各诉讼阶段的监督权力、监督范围、监督方法、监督标准、监督程序,明确化、具体化;三要加强“小课堂”学习。开展灵活多样的系统培训、专门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技能竞赛和业务评比;四要在信息化上下功夫,实行诉讼行为全程留痕、全程记录;五要持之以恒落实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各项要求。李军还就各个业务条线具体工作作了部署和安排。

  李军最后强调,当前,全市检察机关要敢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做到“”与“”并用,真心关心爱护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有敢于”横刀立马“的豪情和担当,正视问题、直面困难,用勇气和智慧迎接挑战,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劈波斩浪,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朝前发展。

  泰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建明主持会议。泰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泰州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