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公证调解巧断“家务事”

19.07.2016  18:09

  近日,泰州凌先生申请对父母房屋遗产进行公证,其父母去世多年,大姐、二姐均对凌先生房产继承无异议,但其提出,公证员要分开约见两位姐姐。承办公证员经过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条件,启动公证程序。公证过程中,发现凌家还存在另外一套房产赠与的矛盾,后因房屋拆迁,凌家大姐与二姐生出芥蒂。公证程序陷入僵局,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房产继承争议,凌家姐弟三人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家庭和谐更是谈不上。

  公证员认真分析凌家矛盾根源,认为姐弟间存在感情基础,提出公证调解方案。承办公证员采用直接调解方式,请凌家两姐妹讲矛盾重点,抒发心中愤懑,对凌家姐弟三人喻之以法、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礼,最终化解了多年淤积在凌家的“”。凌家大姐要等弟弟房产过户结束后,才回北京;二姐说,没有公正调解,就没有姐弟亲情的“回归”;小弟表示,姐弟三人和睦相处才是父母愿意看到的。

  近两年来,泰州公证处积极发挥公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替代诉讼的功能作用,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公证调解的切入点及方式方法,在个别继承案例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处公证员调解纠纷能力显著增强,群众办理公证的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