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全面打响春运安全源头监管“保卫战”

22.01.2016  02:35

  2016年春运即将拉开大幕。为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泰州公安交管部门提前谋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严格问题车辆一律停运、问题场站一律禁止出入站、问题驾驶人一律不得参加春运的“三个一律”措施,打响了春运安全源头监管“保卫战”,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连日来,泰州交警支队紧盯车辆安全关,对所有参与春运营运的2521辆车开展“过堂式”大检查,重点查看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使用情况,安全部件以及座位、座椅分布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出厂规定,安全门窗、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凡车辆有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针对客运车站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特点,泰州交警支队组织开展对辖区所有公共交通、出租车、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等车辆单位以及客货运场站、长途客运接驳运输休息点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6家、场站12处,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1处,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取消春运资格。

  明确了驾驶人严重违规的情形,凡有驾驶证未审验、未换证、应降级注销或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情形的驾驶人,一律不得安排参加春运。同时,运输企业必须与符合条件的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泰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