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大来靖检查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05.09.2018  14:33

昨天,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绍泉带领检查组来靖,开展《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靖江市领导季士发、李明参加检查。

 

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将扶贫开发作为极其重大、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条例》等系列法规文件精神,推进脱贫攻坚,建立健全扶贫工作推进、协调和评价机制,加大财政支持、产业扶持和挂钩帮扶力度,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2016年初,我市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5188户11836人,由于动态调整和自然增减,现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4869户11161人;自定经济薄弱村58个,其中报泰州市建档立卡经济薄弱村11个。截至2017年底,累计脱贫低收入农户2715户6379人,脱贫率达57.2%;脱贫经济薄弱村35个(含泰州市级经济薄弱村7个),脱贫率达60.3%(泰州市级经济薄弱村脱贫率达63.6%)。下一阶段,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确保今年脱贫低收入农户3000人、经济薄弱村15个以上,累计脱贫率达80%。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季市镇花家村烘干中心、马桥镇正北村创业基地,走访慰问了部分低收入农户家庭,检查了相关台账资料,并与我市相关部门、镇、村负责人举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周绍泉肯定了我市的扶贫工作,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在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时,将扶贫与扶志相结合、造血与输血相结合、眼前与长远相结合,措施扎实,成效明显。周绍泉建议,靖江要进一步履行法定职责,用足用好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