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举办全市工会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附图)

16.10.2015  00:40
泰州举办全市工会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附图) - 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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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10月14日,泰州市举办全市工会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市总委员、经审委员,各市(区)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分管主席、办公室主任,市直各系统(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近200名工会干部参加培训。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永青出席研讨班并为参会同志们授课。

要正视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四化’问题,把握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增强工会干部的专业能力、发展能力、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10月14日上午,在泰州市工会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上,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永青结合自身多年理论研究,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央及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马永青说,工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委、政府和职工群众的关系,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涵,坚持服务职工群众的根本宗旨,在物质帮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素质提升。要充分发挥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解决好为职工办实事、发挥互联网阵地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加快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社会化进程和做好农民工入会服务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职工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健全职工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工会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等五个方面上见实效。

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为题,从劳动关系发展态势、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年3月份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并就如何履行工会维权的基本职责,发挥集体协商工作在劳动关系和谐中的基础性作用进行了深刻地解析。

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后,泰州各市(区)总工会、市直各单位工会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进行学习传达,市总及时召开了全市工会干部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相关会议精神。9月上中旬,市总工会分成3个调研小组,对全市工会系统学习贯彻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近期将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参考。本次研讨班上,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申泰州结合当前工会工作实际,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学习研讨班结束后,张建国部长实地调研了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车件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泰州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创造新的经验,在其他行业再探索,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拓展到其他发展成熟的行业上,不断扩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申泰州,海陵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于顺华等陪同调研。 (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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