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三类困难人群可申请临时救助

31.03.2016  18:04

      昨天上午,市民政局局长李志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就市民关心的医疗救助、城乡低保申请、困难人群临时救助等热点问题与市民网友互动交流。

      七类人员纳入医疗救助

      市民赵丹来电询问:邻居一位70多岁的大爷,一个人独居,近年来身体不好,常常去医院,请问对这样的人群看病有救助吗?

      市民政局局长李志高说:对于困难人群看病,我市有医疗救助,就是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市、区城乡困难居民,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依据规定的方式、程序和标准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和诊疗优惠。

      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具有泰州市市、区户籍,并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常住居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七类人员为医疗救助对象。(1)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享受民政部门认定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4)市、区总工会核定并持有《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5)重点优抚对象;(6)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大重病人员;持有区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为一级、二级的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大重病无经济来源无业重度残疾人;(7)因患大重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对象。

      李志高说,医疗救助分为资助参加医保、日常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救助对象大重病二次医疗救助四种形式,救助对象无须自行申请。每年3月底前,区民政部门将一、二类救助对象名单汇总报市、区社保经办中心,市、区社保经办中心核对后,为救助对象统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7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调整

      市民张伟来电询问:什么样条件能够申请城市低保,低保的标准现在是多少?

      李志高说: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均有权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低保标准以省辖市为单位,农村低保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25%的比例确定。现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人均5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20元/月和500元/月(姜堰区),全部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和高新区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国民党宽大释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

    李志高透露,从今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人均5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不低于470元/月。

      三类人群可申请临时救助

      市民赵伟来电询问:自己常年生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家中靠老婆打零工维持,女儿去年考上大学,当时的学费就是东拼西凑,听邻居说政府对困难群众有临时救助,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条件。

      李志高说:随着《泰州市市区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实施意见》出台,市、区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将得到妥善解决。

      根据意见,三类对象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具有市、区常住户籍,因病、因灾及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主要包括城乡低保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家庭及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同一申请人每年申请不得超过一次,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

      李志高说,四种情况将纳入救助范围,因患大重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城乡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后,家庭负担医疗费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人身伤害,扣除各种赔偿、保险、社会帮助资金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成员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不含自费择校生)或者国家公办大学教育,经各种教育救助帮扶后,仍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其他经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应予救助的。

      九大利好助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网友“印象泰州”发帖: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近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措施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泰州有没有具体措施?

      李志高说:凡市、区范围内政府投资以外的各种社会力量(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和外资),用非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为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项目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场所和机构,经区及以上民政部门依法批准后,就可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和优惠。包括用地,建设规费,建设服务性收费,运行中的电、水、气,设立卫生医疗站点,护理人员培训,一次性床位补贴,运行补贴,接受社会捐赠等九个方面。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举办护理型养老机构,租期5年以上、连续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贴。民办养老机构非护理型床位按自有房产和租赁房产每张分别给予3000元和2000元一次性床位补贴,每张床位按自理、介助和介护三种类型分别给予每月30元、60元和80元运营补贴。

      民办养老机构可以接受国内组织和个人捐赠,公开募捐经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对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捐赠。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型、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企业对养老机构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规定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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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