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起消防产品刑事案件成功告破

22.11.2017  03:57

  日前,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公安治安部门就共同查办了一起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刑事案件。今年5月,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人员在对市区某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消防验收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区域内疏散走道两侧和部分房间内部隔墙使用的防火玻璃无法提供消防产品身份证标识,装修施工单位一再回避、推三阻四的态度,引起了监督执法人员的警觉,消防部门随即展开调查。

  合格防火玻璃耐火完整性1.0h,实测结果仅为12min

  “验收过程中,我们要求施工单位出具隔墙使用的防火玻璃的型式检验报告、订货合同、出厂合格证、施工记录等相关文件,但是对方却无法提供。”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执法人员介绍,经过调查,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该批次产品根本没有获得有效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而根据有关规定,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据抽样规则对该工程项目内已安装的防火玻璃进行了抽样,并委托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检测,经检验,该批防火玻璃耐火性能不合格,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要求,标准要求耐火完整性1.0h,实测结果为12min,判断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真假产品价格悬殊,消防公安跨区域联合侦办

  经过泰州市消防、治安部门两个多月的反复调查取证,施工单位虽一再声称采购产品满足国家要求,但是面对质监检测结果,狡辩根本站不住脚。根据装修施工单位后来提供的合同显示,签订要求采购耐火性达1.0h的防火玻璃,正品市场价逾2000元/平方,而实际使用的不合格防火玻璃采购价每平方仅百余元。今年8月初,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将该案移送至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治安检查大队立案侦查,并积极配合后续侦办过程。

  经查,该案中所涉及的采购不合格防火玻璃的装修施工单位系苏州某装饰公司,为了摸清制假售假线索,消防支队和治安大队分别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办案组,前往苏州走访该批次防火玻璃生产厂家,而厂家表示从未接到、也未生产该订单产品。办案人员当即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侵犯商标,制假售假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件。后根据施工单位的采购线索,最终锁定了该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制假单位和个人。目前泰州公安部门对该案正在刑事追究之中。

  严把消防产品质量关,生产销售使用环节须齐发力

  众所周知,消防产品若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产品起不到任何防护、引导作用,危害极大。从年初起,泰州市公安消防部门就广泛深入辖区在建工程、重点单位,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截堵不合格消防产品,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杜绝因消防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火灾隐患。

  据了解,该起案件作为一起消防产品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深远。下一步,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联合质检、工商部门形成合力,对辖区内制造、销售、使用消防产品单位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各单位售出、使用的产品合符标准、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