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男子因作证被杀害 泰州检察解被害人家庭燃眉之急获赞

28.09.2017  18:35

  9月27日上午,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妇抱着刚满周岁的孙子出现在了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待大厅内。在2016年9月1日,这对夫妇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如今,他们的突然到访又是为了什么事情呢?

  事情还得从2012年初说起,这对夫妇的儿子周某曾在公安机关做过证人,被告人姜某因此被判处缓刑,之后姜某便一直骚扰周某一家。去年9月1日,姜某带着斧头来到了周某家中,双方因为作证一事再次发生纠纷,姜某用斧头砍砸周某以及周某父母的头部。

  据检察官张咏臻介绍:“犯罪嫌疑人多次骚扰证人和他的家人,造成了一死四伤的结果。

  之后,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子倒塌了。周某父亲表示:“总共连我儿子看病的钱花掉27万多,还有费用七七八八的,将近四十多万左右吧。

  重伤初愈的老两口身体大不如前,周某的母亲小腿处还留有钢板,走路不是很方便,头部受过重创的周某父亲也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二人一个月需花费800元左右的费用用于后续治疗,现在家里只能靠周某妻子每月两千元左右的工资勉强度日。而被告人姜某家庭情况较差,妻儿均患有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案发至今,被告人及其家庭均未对周某一家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王明祥说:“家中还需要抚养两名未成年的孙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周某和徐某夫妇就向我们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接到司法救助的申请后,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讨论后,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十万块钱的国家司法救助。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王明祥指出:“目前在司法救助当中,十万块钱是最多的一次,一般的我们救助顶多是五万块钱。

  十万块钱救助资金解决了周某一家的燃眉之急,之前看病所欠的债务也得以还清一大部分。9月27日上午,周某的父母带着锦旗来到了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