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检察查办首例非法狩猎案:夜捕金线蛙,犯罪苦哈哈

23.11.2015  18:11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你收获了什么?

  ——我收获了一堆青蛙王子。

  ——他们在哪里?

  ——他们不属于我,所以……

  被告人唐某已经是爷爷级的人了,也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安安稳稳大半辈子了,双十一这天,经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泰兴市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唐某表示:检察官,我这事真得跟大伙说说,大家要擦亮眼睛,涨涨姿势。王子事件,让唐某成为泰兴检察院此类案件中,近年来首个“试水”者。他试的是什么“”?他在2015年9月9日晚间,在村内河边上,采用手电筒照、叉扎的方式,拿下了王子,123只王子变“阶下囚”,他也因此涉嫌非法狩猎罪。

  原来,他收获的“青蛙王子”——金线侧褶蛙是江苏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且他是在禁猎期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唐某以为自己捕捉的是普通的青蛙,晚上捕捉,白天卖,不过是件小事,一把年纪涉嫌犯罪,他追悔莫及。

  相信很多人对青蛙、蟾蜍并不陌生,而唐某捕获的金线侧褶蛙的样子最符合人们心目中青蛙的形象。金线侧褶蛙简称金线蛙,属于两栖纲无尾目蛙科侧褶蛙属,它们的身体呈青绿色(也有少数个体是黄褐色的),背部中央有一条浅绿色的背中线,身体两侧各有一条粗大隆起的背侧褶(颜色黄褐色、绿色或白色),这就是“金线侧褶”的由来。

  检察官说法: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唐某属于在禁猎期狩猎,江苏省有禁猎期,无禁猎区,禁猎期为每年三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在禁猎区或禁猎期猎捕20只以上野生动物,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金线侧褶蛙就在《江苏省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的两栖纲里。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们的大自然,从小处做起,远离杀戮。

  日前,被告人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已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