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检察官妈妈”让“折翼天使”重返社会

28.08.2015  09:40

  “妈妈,妈妈,你在哪儿?”这是站在社会底层的孩童发出的呐喊,却往往被人忽视。他们是一群折翼的小天使,渴望家庭的温暖,却遭受如此的不堪一击。然而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妈妈”们心疼这些受伤的孩子,给予他们更多的母爱,让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危难之中显真情

  “谢谢检察院的关怀和帮助,要不然还不知道这个年怎么过呢……”李某的爷爷拿到这笔救助金时热泪盈眶,激动万分。

  2015年2月6日下午,该院控申科、未检科干警在副检察长刘素美的带领下,至本市新街镇杏陆村,对刑事被害人近亲属、未成年人李某一次性给予8000元的救助,还为李某送去了书包、衣服等日常用品,副检察长刘素美希望李某克服困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李某今年7岁,其母亲分娩后因病死亡。2014年6月15日,李某的父亲因交通事故身亡,而被告人徐某因饮酒驾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徐某自身无赔偿能力,这使李某家原本贫困的生活更加艰难。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李某家的实际困难后,决定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活动。该院多次组织干警赴新街镇联系当地派出所、司法科,走访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泰兴市民政局,帮李某家申请了法律援助,为李某申请办理了孤儿证,并成功为其申请到刑事被害人救助金人民币8000元。

  开展特色帮教 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是检察院给了我重获新生的希望。”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王某说。

  2015年5月,王某在考验期内,检察院安排王某参加闲散青少年免费技能培训。目前,王某已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了计算机初级培训证书,找到了工作,每天都过得很充实。考验期满,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除此之外,该检察院为了提升帮教实效,对偏远村居的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实地帮教,特意到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黄某所在村委会,现场了解其思想动态、生活情况、现实表现,督促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管护工作。

  克服心理阴影 走出阴霾

  “‘妈妈’您说的我都听进去了,放心!”这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接受心理疏导后留下的一句简单的话语。

  2015年8月,在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盗窃一案时,未检科干警发现其父亲系服刑在教人员、母亲离家出走、爷爷奶奶去世,遂对陈某进行心理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开展教育、疏导,鼓励其走出心理阴影、勇敢面对困难。同时劝告亲属在生活、精神上给予关爱,引导陈某重新走上正轨。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将关心未成年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用爱打造出一套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法,从效率到质量、从局部到整体、从案中到案后,从铁面到人性,全方位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