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泰兴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

30.06.2016  00:44

   

  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鸣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到泰兴市,就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检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纪明,泰兴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志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云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考察了昆仑机动车尾气检测公司、蓝电环保等企业,实地详细了解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泰兴市完善机制体制,坚持铁腕执法,加强学习宣传,深化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市15个乡镇(街道)通过国家级生态镇验收,国家生态市创建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通过省级评估。取缔关闭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31家。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安、检察驻环保办公室,公检法联动、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逐步完善。

  夏鸣对泰兴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全市上下充分认识新环保法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强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严格执法,全面检查这部法律的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等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环境保护的多元共治格局,把新环保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推进环境保护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泰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