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出台湿地保护小区管护实施方案

28.11.2014  10:10

  为切实做好骨干河道为主的湿地小区管护工作,遏制农民扒坡种植、破坏湿地现象的发生,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优美环境,丰富湿地生物多样性,日前,泰兴市政府出台湿地保护小区管护实施方案。
  一是落实责任单位。全市湿地小区日常管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湿地小区所属地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任正副组长,财政所、水利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湿地小区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业管护队伍,负责属地范围内湿地管护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树立公告牌,标明湿地小区名称、长度、起止点以及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在湿地小区沿线范围内主要位置、叉道口、镇村交界处树立界桩。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湿地小区保护意识,确保湿地小区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生态护坡。在青坎、河坡上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要求骨干河道实行绿化全覆盖,河坡栽植3行以上乔木树种,树种以“水杉、池杉、落羽杉”三杉、意杨为主,村庄附近栽植景观树种。2015年重点抓好古马干河、新曲河等6条骨干河道41公里长绿化,市财政投入近400万元。
  四是严格考核奖补。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湿地小区管护工作实行以奖代补,骨干河道管护费用5000元/公里/年(其中河坡单侧管护费用为1000元/公里/年,河面的管护费用为3000元/公里/年),年终进行考核兑现,确保做到青坎河坡清洁平整,绿化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