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人民调解三举措确保“案结事了”

09.11.2015  17:21

          泰兴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注重抓排查摸底、调解维权、跟踪问效环节,增强了调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抓排查摸底数,增强做好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工作。采取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农村矛盾纠纷摸排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六大员”服务“三农”的作用,摸清社会矛盾纠纷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主动权,增强调处工作的针对性。二、抓调解维权益,增强做好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及市直相关单位处理。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由各级人民解调委员会依法调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年1-10月,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28件,调处率为99. %。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三、抓跟踪防反弹,增强做好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的有效性。调解协议达成后,本着对当事人双方负责到底的精神,扎实抓好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协议的工作。对疑难重点及可能存在反弹和风险的适时派人进村入户回访、检查、掌握情况。督促当事人双方履行好协议要求,遇到新情况双方要多沟通,避免新的矛盾发生,确保已经调处的矛盾纠纷稳定、不反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