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创新实践“两法衔接” 破环境执法难题

24.09.2015  15:22

  为解决环境执法难题,泰兴市大胆创新,构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环保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有效衔接、紧密配合的联动执法机制,有效打击、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2年12月,泰兴经济开发区副产酸倾倒案遭曝光,泰兴市环保局立即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至公安部门。随后,泰州市环保联合会以公益组织身份,诉涉案6家企业赔付1.6亿元。这起“天价”环境公益赔偿案最终胜诉,轰动全国。

  长期以来,由于移送要点不一致、证据材料不合规等因素,造成环保部门在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移送过程中,常常被公安机关退回或多次补充证据材料,案件移送时间跨度大,导致涉案企业心存侥幸,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遏制和快速打击。

  针对环境执法难题,泰兴市积极探索贯彻新环保法和“两法衔接”新要求,大胆创新,加快构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环保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有效衔接、紧密配合的联动执法机制,有效打击、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为凝聚多部门联动执法的强大合力,2013年8月份,在泰兴市委、市政府的协调和指导下,泰兴市环保局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法制办,出台并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环境执法联络员制度、环境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规范办案协调和案件移送机制等一系列制度。设立环境联动执法中心,检察院、公安局选派3名工作人员长期驻守环保部门,参与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环境违法案件或事件,检察、公安机关将快速介入,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取证。同时,充分利用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优势,高效审判。

  为确保两法衔接机制发挥实效,实现无缝衔接、高效联动,泰兴市组织环保局、公安、法院等多部门,认真学习环保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并召开座谈会、举办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强化学习,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熟练掌握和准确判断涉嫌环境犯罪的常见类型、方式、内容等;同时,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案件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执法效能督促检查,强化监督制约和督查考核,严防有案不知、有案不移、徇私枉法等行为。

  自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创立实施以来,泰兴市环保局共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起,有力打击了辖区内环境污染犯罪,为破解环境执法难题,还老百姓绿色家园,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