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六抓” 收购安全

29.06.2015  11:21

      自夏粮收购以来,建湖县从县政府到各镇(街道、区)和各粮食购销企业,都把安全工作摆上首要位置,层层抓落实,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收购安全、资金安全、运输安全、储存安全和装卸安全。

      抓责任,各司其职。 建湖县政府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安全工作,在全县夏粮收购工作会议上明确群众售粮途中的安全工作由各镇、村和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农民售粮进入库区后的安全工作由粮食部门负责。建湖县粮食局把夏粮收购安全列上位、抓上手,局与各收购库点、各收购库点和员工都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层层细化,落实到人。

    抓宣传,加强防范。 建湖县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媒体和网络大力宣传收购政策和安全收购知识,教育广大售粮农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全县各收购库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完善登高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收、储粮区划好警戒线和禁火标志,闲杂人员和售粮农民不得随便进入和靠近,更不得在危险区域内歇脚乘凉,禁止吸烟。

    抓规范,杜绝隐患。 全县各收购库点规范收购程序和操作规程序,对不安全收粮设施和器材坚决不准使用,报废粮仓不直接收粮存粮,危险仓库封闭不放粮,存粮堆装不超安全标高。

    抓监候,定人定位。 注重加强收购现场管理,收粮、储粮区划好安全线,不得让卖粮农民随便跑进入靠近和歇脚休息。全天候晒场、码头、电器、消防器材、机械作业等处处有专人看管,各收购库点收购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24小时巡回检查监督,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收购现场严禁烟火,强化电源管理,电力设施设备和输送机械等专人操作、专人管理,定人定位。不准违章搭建露天囤垛,不准入库存粮超过安全标高,严禁用危险仓房直接存粮,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汛等工作。

    抓解缴,严管资金。 各收购库点对收购现金领取和解缴都必须2人以上押解,当日未用完及时入行入库,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抓车船,安全运输。 交通安全部门教育车、船机驾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无证驾驶和超载运输。对运粮的车船加强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特别对危险桥梁设立标志,严禁让售粮车辆通过。      (罗汉前刘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