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巡回法庭进驾校

13.05.2015  13:59

    “你手中握着的不只是方向盘,还有乘车人的生命和社会的公共安全。希望庭下坐着的‘准驾驶员’们,以他们为戒,正视生命,拒绝酒驾。”5月6日,泗阳县检察院公诉人陈彪在巡回法庭发表的公诉意见引起了旁听的泗阳驾校学员的深思。

  当日,由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飞、王旭危险驾驶一案,在泗阳驾校教室内公开开庭审理,“准驾驶员”们表情凝重地看着台上的被告。2名被告人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归案后均对醉驾行为供认不讳。经审理,法庭判决如下:被告人张飞、王旭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十五天和二个月十天,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陈彪还专门为驾校学员上了一节法制教育课,向学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并列举办案实例加深学员印象。案例发人深省,讲解细致入微,学员小张说:“这次听庭,我充分认识到酒驾的危险,以后肯定会引以为戒,牢牢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