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助推开发区出台加强国企监管三措施

02.12.2014  13:20

  近日,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对该县经济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倪峰受贿一案进行了专题剖析。

  会上,检企人员共同分析了案件的发案特点以及案发原因,该院干警提出了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工程招投标相关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四方面建议,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阳光、透明。

  会后,该院加强与经济开发区的工作对接,做好会议的后续工作,推动经济开发区出台三项措施加强国企人员监管。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活动,制定企业人员“十不准”,加强开发区干部及国企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同时完善工作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工程资金审批流程,严格财务计划控制,通过资金审批流程的细化,加强过程跟踪,落实工程项目设计、安全质量、建设资金支付的监督责任制;部署开展工作纪律自查自纠活动,开发区各办局及下属国有企业工程部、项目部迅速组织学习讨论,并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对照“十不准”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经济开发区成立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王丽 赵大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