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院长约谈21名“老赖”包括公务员、教师在内

22.11.2014  18:26

  中国江苏网11月22日讯(记者 薛惠芹)昨日下午,宿迁市泗洪县法院院长耿辉在泗洪法院对一批涉案“老赖”进行集中约谈。记者了解到,这批人中,有公务员、乡镇居委会代表、学校老师等共21人。约谈结束后,到场的21人中,有2人当场带着现金偿还了债务,1人达成了还款协议,另有3人定下了具体的还款计划。

  据耿辉院长介绍,截止昨天,泗洪法院收案总数达1.4万余件,其中仅拒不执行的案件就有4500多件,法律的生命力就在实施,因此对这些拒不执行的案件需要严厉打击。

  “虽然‘公职老赖’在这些拒不执行案件中所占比例只有1%,但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对他们的处罚也应更严格。”耿辉告诉记者,对这些“公职老赖”,除了常规的传唤、搜查、拘留,对他们的名单做出曝光等手段外,还会从组织和纪律上进行处罚。

  公务员当‘老赖’,不仅“提拔”无望,如果这些“公职老赖”原本就有公职在身,将对他们做出撤职处理,涉及刑事案件的不仅会被开除公职,还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

  在昨日的约谈中,几位被约谈的公务员在接受采访时大感委屈。他们认为,自己只是出于好心做了一回担保人,借来的钱自己甚至一分都没用过,却要承担如此巨额的债务,感觉不公平。

  “很多人在给人担保时,都没有仔细做出约定,结果成了连带担保人。”泗洪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翟良彦提醒,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

  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弃了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因此,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责任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