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检察开展“三进三帮”解民忧 受伤工友拿到赔偿金

13.09.2017  10:05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如果没有检察官的专业意见,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应有的赔偿款!”8月14日,陆宝龙(化名)握着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孔红的手,满脸感激地说道。

  2015年11月开始,陆宝龙在李保雷(化名)承包的钢结构工棚工程工作。2016年1月,陆宝龙在工地上工作时受伤,导致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右桡骨小头骨折、左腓总神经损伤等多处伤。

  经过3次治疗后,陆宝龙已出院在家休养。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失去了劳动能力,对于一家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在事故发生后,李保雷只支付了陆宝龙第一次入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之后便没了踪影,后续的治疗费与全家日常生活开支压得陆宝龙喘不过气来。

  2016年12月,孔红在泗洪县检察院开展的“三进三帮”活动过程中,入户采集信息时了解到陆宝龙的情况。得知陆宝龙至今未获得相关医疗费用与赔偿金时,孔红询问陆宝龙是否申请了伤残鉴定,是否索要了赔偿金。“我是一个农民,不懂什么法律,哪晓得还有伤残鉴定和赔偿金这一说,心想只要能拿到我的医疗费用就行了。”陆宝龙被孔红问得一头雾水。

  见到这种情况,孔红耐心地向陆宝龙解释了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及赔偿金额计算标准等,并协助其申请伤残鉴定以及书写起诉状。随后,泗洪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形式向泗洪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陆宝龙因提供劳务时受伤致残所需的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今年7月,陆宝龙拿到后续赔偿款共计35万元。

  心系百姓解民忧,有需就帮,有困就扶。自2016年宿迁市开展“三进三帮”活动以来,泗洪县检察院注重将检察职能与扶贫工作相结合,通过镇政府领导座谈会议、村干部碰头会及下乡入户采集信息等方式,收集群众亟须解决的问题70余个,及时联系各部门就地化解矛盾40余件,帮助10余户农户获得应有的补偿款和赔偿款。 (通讯员杨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