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08.06.2015  16:28

  根据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总体要求,泗洪县全面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该县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全县共划定4类省级生态红线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总面积771.1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8.24%。
  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对生态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
  此次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突出优先性、功能性、协调性、可行性,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及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的基础上,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泗洪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