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7.04.2015  11:49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该县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聘任方式、主要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对各乡镇、各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力争2015年4月底前,县政府及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15年5月底前,其他部门和乡镇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精心组织。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全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做好“搭桥牵线”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和管理台账,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指导。
  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创建和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并加强督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激励考核机制,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指导。
  (泗洪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