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初中生被打死 网友质疑补课引发悲剧

20.07.2015  13:15

上周二,江苏泗洪县一名初中生在暑期补课期间遭多名学生殴打,不幸身亡,涉案嫌疑人在事发当日下午已被警方抓获。此事再度给屡禁不止的违规补课行为敲响警钟。记者从泗洪县教育局获悉,受害学生所在的育才中学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而对学校的处理意见要等调查后才能决定。

  受害学生小博(化名)生前是泗洪县育才中学初二学生,性格温和。据其家长称,放暑假后,学校安排学生到泗洪中学补课。14日中午放学后,小博在返回育才中学途中遭到同学朱某和多名明德中学学生群殴,棍棒交加之下,小博终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记者从泗洪县教育局了解到,泗洪县公安局已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警方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侦办。“此案民事赔偿部分已基本处理结束,育才中学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该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泗洪县教育局监察室和综治办正在调查处理,对学校的处理意见要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才能决定。

  “全县学校7月10号正式放假,县教育局在6月17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明令禁止各学校进行违规补课、收费培训等,在学期末工作会议上又做了重点布置。”这位负责人未对育才中学是否组织补课明确表态,只是称如果查实涉事学校存在违规补课等情况,教育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责任人及学校进一步追责。

  宿迁市教育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每次在学校放假前,市教育局都会部署相关工作禁止学校违规补课,“每年都会对违规补课组织查处,但是不一定都能查到,同时还接受举报,只要举报就肯定查处。

  据了解,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发出通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节假日和晚上补课。去年6月,江苏省教育厅发出严禁任何学校在假期补课的禁令。今年6月底,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处罚规定: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记者注意到,初中生小博遇害一事在当地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矛头直指补课,称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补课,“教育主管部门为何有令不行?谁之过?”也有网友直言补课为事发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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