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化”措施为老年人维权

23.10.2014  16:24
       

江苏大丰法院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针对老年人身心特点,立足“四化”原则妥善处理涉老案件,为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来,该院共审结了涉及赡养、继承、扶养协议等民事涉老案件126件,调撤率达94.2%。

 

诉讼流程简明化。突出“快捷、高效、便民”特点,对涉老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做到优先接待来访、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于体弱多病、路途遥远的当事人,尽量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送执行款。

 

诉调对接多元化。积极探索老年维权“诉调对接”机制。在涉老案件的审理中,加强与工会、妇联、派出所、司法所、村等联系,注重发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外部力量在处理老年维权案件方面的能动作用,多方借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力争做到事了人和。

 

法律服务人性化。在立案大厅设置饮水机、坐椅,并配备老花镜、放大镜等老人用品,为老人到法院维权提供便利;在审理过程中,对老人诉请或抗辩中不清楚、有矛盾的部分采用询问式,引导老年当事人准确表达意愿;对审结后的涉老案件实行定期回访,了解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情况,适时提醒老年当事人申请执行。

 

法制宣传常态化。将《继承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重要内容,通过解答现场法律咨询、送法到基层、巡回审判、讲法制课和媒体法制宣传等多种方式,提高辖区人民群众法律素质,营造有利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 大丰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