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构建良性互动法律职业共同体
今年以来,江都法院积极开展学习邹碧华活动,多措并举,构建良性互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出台规范文件。制定《关于进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从保障阅卷权、完善日常沟通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执业情况通报机制等方面提出13条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征求辖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总结,完善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权益,优化执业环境。
加强交流研讨。召开“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构建良性互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交流会,研究探讨如何建立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互相理解、彼此尊重的健康关系、构建更加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分析经济新常态下法官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如何共同化解诉讼案件及涉诉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深化共识,共谋对策。
拓宽沟通平台。通过短信法律服务平台定期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送短信,公开法院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特色做法、典型案例等。今年以来,共发送短信21条。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讨论暨征文活动,邀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34篇法院干警征文进行评比。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座谈交流会等,共同探讨疑难复杂案件,研究矛盾纠纷化解措施,实现由“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的转变。通过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建立法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共同提高业务能力,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强化监督约束。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行风监督员,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发言等形式,公开评议法院干警司法作风,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法院定期向司法局、律师协会通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的相关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共同提升职业素养,塑造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