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受理首起行政集中管辖案件

22.10.2014  14:32
       

10月21日上午,王某起诉沭阳县一乡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这是该院被确定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以来受理的首起行政异地管辖案件。

 

据介绍,该院为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受理全市原属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原属宿城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及市直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提级由市中院统一管辖。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组织领导,该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长刘怀挂帅的领导小组。从全市法检两院公开选调8名办案法官充实行政审判力量。“此次集中管辖的改革有效解决了行政审判‘告状难’的问题。”宿城法院分管行政审判的施华专委说,“法官办案避开地方干扰,能够较好地化解群众对行政审判‘官官相护’的担心,有效维护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沟通交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完善行政纠纷协调化解机制,“每月要向宿迁中院上报上月份受理的案件数量、类型、审理情况;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向宿迁中院上报一次。”“建立案件反馈制度,定期与行政机关座谈,对案件审判中反映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行政机关人员旁听案件审理……”这些具体举措都将为集中管辖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要做好这次试点工作的‘排头兵’,不仅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诉权,更为全省全国行政审判改革积累实践经验。”宿城法院刘怀说。

 

 

 

 

 

      作者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