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是假通讯诈骗是真

12.12.2014  14:44

11月26日下午3时左右,生祠镇生祠村村民于某急匆匆拿着一叠资料来到生祠镇一家银行,欲将15万元现金汇给一个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的安全账户。

 

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信息后,立即联系了正在附近巡逻的生祠派出所民警。

 

于某向民警反映,下午2时,他收到了“上海市静安公安分局逮捕通知书”和“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资金冻结书”。“逮捕通知书”称其因违反防范洗钱犯罪条例法,经人民检察院批准,由静安分局执行逮捕,将依法羁押于上海市看守所;“资金冻结书”称,其因违反防范洗钱犯罪条例法,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4年11月27日下午5时冻结名下所有资金(动产、不动产),时间为18个月。于某同时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上海市静安公安分局民警吴帅”的电话,要求其将所有的钱转到安全账户,如果不转钱,那么所有的钱将会被冻结18个月。

 

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把于某带至生祠派出所,悉心向其介绍了当前网络通讯诈骗的常见类型,并将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一一分析给其听。起初,于某还认为逮捕书和资金冻结书是真的,上面有公章,而且自己还查询了上海市“114”电话,其号码确是静安分局。民警耐心对于某解释,那一份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称于某“先生”不合情理,法院不可能称当事人为“先生”,经过半小时苦口婆心地劝导,于某这才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