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庭审一律网上直播 不直播必须审批备案

09.04.2018  10:03

  本报讯 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公布,我省法院所有依法公开开庭的案件原则上必须直播,凡不直播的案件必须审批备案。

  我省近日下发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的原则,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对于公开开庭庭审不进行网络直播的,法官需要通过办案平台履行审批程序,参照裁判文书不上网的审批机制,层报院领导审批审核,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全省各级法院院领导要带头开展庭审网络直播,院领导主持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都要在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庭审网络直播组织协调、督促通报和统计分析。省法院将该项工作纳入对中级法院工作综合考评,各级法院将直播情况作为审判业务部门、法官业绩考核内容,纳入院纪检监察部门审务督察、巡察范围。7月1日以后,省法院评选的优秀庭审必须是庭审直播案件。

  我省早在2011年即启动庭审直播平台建设。2016年,江苏实现全省123家法院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数量全国第一。

  朱旻 顾敏

标签:

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