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依托信息化建设推进阳光执行

02.07.2015  13:37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年来,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金湖县法院着力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阳光执行。

  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案件的详细信息全部、实时录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上下级法院、异地法院、法院内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

  公开执行节点信息。在案件受理、财产查控、评估拍卖等节点,通过“12368短信互动平台”向当事人发送执行节点信息,当事人亦可依托该平台向法院提供案件财产线索,实现执行动态的实时互动传输。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高清LED全彩屏等渠道,公开执行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收费依据、执行费缓减免、执行风险、悬赏拍卖公告、执行工作动态等信息。

  利用公开媒介实施信用惩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通过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明确信用惩戒范围等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舆论压力,逐渐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氛围,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最终实现以司法强制力引导诚实信用社会风尚形成的良好效果。

     

      作者单位: 金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