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人性化庭审保障特殊人群诉讼权利

26.08.2016  22:05

在靖江法院,法官每年总会遇到几起当事人是聋哑人的案件。市法院通过人性化的庭审安排,以多种方式让“无声”变“有声”,确保了聋哑当事人能真实表达其意思,保障其诉讼权利,让特殊人群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8月初,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在靖江法院孤山法庭开庭审理。原告侯某某与被告邵某(聋哑人)于2011年结婚,2013年1月生育一女。婚后,由于沟通上的障碍及一些生活琐事双方常发生纠纷,影响了夫妻感情。为此,侯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邵某离婚。

 

聋哑人离婚,如何消除交流沟通上的障碍,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是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承办法官刘江昆在庭前数次与被告及其家人沟通,当了解到被告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既能写字,亦懂手语后,决定邀请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担任手语翻译,在开庭时让手语老师和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共同作为被告的“代言人”。庭审期间,手语老师为被告翻译了庭审的全过程,让被告了解相应的程序规定和法律事实,并将被告的意思同步翻译给法庭;在涉及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时,法官通过手语翻译、“纸上对话”、微信交流等多种方式确保被告的意见表达准确后,让书记员记入笔录。整个庭审,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询问中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邵某表示,这样的庭审,让他“”得明白,“”得充分,真的十分感谢法官。

 

近年来,市法院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减免诉讼费、联系法律援助,对行动确有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送执行款服务,对诉讼能力较弱的残疾人加强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对因生理缺陷而存在表达障碍的残疾人,安排手语老师、选择恰当的交流方式,充分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