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法院与妇联协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为了充分发挥区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和区妇联在妇女维权方面的工作优势,双方结合各自实际,深入了解妇女的维权需求,切实找准切入点,建立健全区法院、区妇联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预防和化解涉及妇女权益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队伍共建机制。双方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人员交叉培训,由法院对妇联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由妇联对法院工作人员培训妇女心理知识和调解技巧,双方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正高效的维权队伍。
建立绿色通道。法院对妇联支持起诉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妇女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特别是对下岗女工、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妇女、老年妇女等为原告的侵权案件,酌情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构建反家暴网络。加强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通过联合设立反家暴热线咨询、建立反家暴信息档案、定期互动交流等措施,形成分工协作的合力,切实有效地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
联动调解机制。区法院审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主动邀请区妇联组织旁听庭审,调解时,根据案件情况邀请区妇联派员共同参与,进一步发挥妇联在专业调解中的功能,努力实现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案结事了人和”。
联合普法宣传。双方联合组成普法宣传队,通过各自平台,利用法院丰富的审判案例资源,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村居”、“法律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加强沟通、协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努力形成维权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联络员定期联系制度,探索建立工作督查、经验交流、信息反馈、重大问题会办等工作制度,促进妇女维权工作向制度化迈进。
作者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