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正式启动

13.11.2014  17:30
       

11月初,镇江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两个审判团队组建并启动,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在开发区法院正式运行。

 

据悉,10月14号,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被江苏省法院法院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确定为首批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同月18日,该院出台《丁卯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并于11月实施,进行审判权改革的有益探索。

 

此次改革的主要特色有三个,一是建立审判团队管理模式。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通过综合考查,择优公开选定人员,组建二个“1(主审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的审判团队,由吴茜和刘沫分别担任团队主审法官。审判团队由主审法官领导,法官助理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并在裁判文书上署名,书记员在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的指导下从事诉讼事务性工作,法官助理、书记员对主审法官负责。二是完善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主审法官在办案中的权力和责任,独任审理的案件,主审法官对案件全权负责,裁判文书由主审法官签发。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签发裁判文书。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实行“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三是改进院庭长监督指导方式。运用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的方式,对丁卯法庭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充分尊重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的独立审判权,院庭长不主动就案件实体处理发表意见;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对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可以提请疑难案件会议讨论,形成咨询意见;完善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需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形成书面审理报告,报请分管院长审查。

 

 

 

 

 

      作者单位: 镇江市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