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省开展《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

29.11.2016  11:08

日前,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于2017年2月1日至3月31日,全面推开《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测试工作。

测试主要采用官方数据折算法,通过查阅台账资料、登录工作平台等方式,取得指标体系所涉及的客观评价数据。省法宣办适时组织专家抽查,进行第三方评估。测试旨在实际考量各个指标的可行性、可比性、客观性、独立性,为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推动相关工作细化落实,奠定实证基础。

指标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法治社会建设的四大基本任务,充分对接《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紧扣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包含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59个三级指标,涉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等法治社会建设重点工作,宏观构建和微观设计科学明确,在全国属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