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环境也是核心竞争力”

07.01.2015  14:47

  “法治环境也是核心竞争力

  ——泰州市高港区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纪实

  

  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法治江苏建设

  高港凝聚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强大合力,为“新常态”下实现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走进泰州市高港区委政法委会议室,一块块奖牌熠熠生辉,彰显着高港法治建设的成就:

  2006年,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江苏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12年,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

  “法治环境也是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这一块块奖牌是中央、省、市对法治高港建设的最好褒奖。近几年来,高港始终秉持优化法治环境没有终点的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不断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推动全区科学发展营造了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港区委书记王建说。

  《法治江苏建设纲要》颁布实施10年来,特别是2014年以来,高港紧紧围绕平安高港“十二连冠”和法治高港全省“七领先”工作目标,在创建法治县(市、区)、全省法治建设示范区等举措的推动下,主动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打造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平安高港、法治高港,努力为争创泰州市转型升级综合改革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7月,高港区再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区”和“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在泰州市“三市四区”中唯一获得“江苏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市、区)”这一殊荣。9月,高港区被省综治委表彰为“江苏省平安县(市、区)”和“江苏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集体”。11月,高港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4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