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站设在村民家门口

26.11.2015  11:42

    “这要是过去,办一件公证不知得往城里跑几趟,现在不用出村一会儿功夫就办妥了,太方便了!”村民张敏德翻盖新房在办理宅基地转让协议公证手续时“卡了壳”,没想到设在村里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时解决了他的难题。

  今年3月,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大胆尝试,先后建起多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辐射范围遍及全县。《法制日报》记者实地探访,感受村民家门口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

  “去年12月4日,抚顺县汤图乡鲍家村被抚顺市司法局确定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试点。”抚顺县司法局局长徐凤莉开门见山地介绍,今年3月18日,抚顺县先后在全县8个乡镇建起了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抚顺县司法局副局长冯金余补充说:“我们将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6项职能有机结合,通过在每个乡镇选定一个位于中心位置、具有一定辐射作用、完成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的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根据基层群众实际需求,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骨干驻村上门服务。

  建站前,抚顺县司法局与该县3家律师事务所以及县中心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对口服务协议》,与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职能科室签订了《公共法律服务责任书》。

  为了将服务触角真正延伸到村民家,抚顺县司法局专门设置了村级联络员、乡镇协调员、县司法局调度员,并开创性地推出定期服务、预约服务、应急服务、网上服务等四项工作机制。

  抚顺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调度员胡家玲向记者介绍,目前8个工作站共设有信息员95名,各种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会通过他们输送到村级联络员,再通过乡镇协调员汇集到胡家玲那里,由她根据具体情况实现具体调度。

  “为了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抚顺县司法局建立考核奖励机制,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司法所的依据。”徐凤莉说,同时,对认真履行法律服务协议内容的律师事务所等,采取适当补助的方式,对其进行现金奖励。

  随着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其作用日渐凸显。

  今年7月9日,海浪乡果木村10户村民因为种植的56亩香瓜血本无归准备到市政府越级上访,邻近的转山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律师接待受理后,提供了全程免费代理法律服务。经律师提出处理意见,海浪乡政府协调市县农业技术推广专家做出技术鉴定,弄清系喷洒假农药所致的原因后,10户村民同意走法律程序进一步维权。

  自抚顺县建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来,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72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54人次,现场办理公证97件,受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427件,调处民间矛盾51件,开展法制讲座34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