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站设在家门口

24.08.2016  15:32

    “非常感谢公证员同志今天上午来给我做财产公证,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近日,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朴屯街道法律服务站,65岁的社区居民王淑琴欣慰地说。
  为向群众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抚顺市司法局从2014年年底以来,陆续在全市113个地理位置具有辐射作用的社区和村成立了法律服务站,组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律师到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同时,抚顺市司法局依托113个法律服务站,又在807个社区(村)设置了法律服务点,设有联系员。全市建立起覆盖全市社区和村的法律服务体系,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法律服务。
  “联络员收集群众的各种法律服务需求,通过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4级法律服务体系,分解到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定期在各个法律服务站进行上门服务。”抚顺市望花区司法局局长张春鸣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朴屯街道法律服务站的服务日是每月15日,而公证员在工作站为王淑琴办理财产公证是通过法律服务站的预约功能实现的。
  把法律服务站点设在百姓家门口,深入社区和村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了抚顺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群众需求深入开展。
  抚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通过进驻法律服务站点工作,建立起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特殊人群和低收入家庭的法律援助“快速通道”。
  此外,抚顺市公证机构依托法律服务站点,设立了“公证巡回服务窗口”,每月深入社区和村进行公证法律讲座;去年该市通过法律服务站点,把“我们在一起,凝聚正能量,普法到基层”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到全市的社区和村屯。
  两年多以来,通过法律服务站点,抚顺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社区村屯化解矛盾纠纷17354件,办理公证803件,开展法律援助11492次、法律咨询24279次,律师代理案件1604件,举办法治宣讲621场。政法、民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还通过法律服务站点进社区、入村屯,与特殊人员的联系更为紧密,提高了特殊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26人,无脱管、无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