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推行“1+1+N”法律援助流动服务

22.09.2017  08:04

泰州市高港区以“1+1+N”法律援助流动队为载体(1名法律援助律师、1名司法所人员、若干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力量,由被动式服务向前期介入、全程跟进的主动服务转变,着力满足群众各种法律需求。

一是设立法律驿站,服务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法律驿站,指派法律援助流动队律师定期值班。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编写《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建立园区企业法律服务QQ群,在线推送典型案例、风险防范、证据收集等相关法律知识,及时解答法律问题。定期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沙龙等活动,交流企业运营中碰到的法律难题,相互借鉴好的解决办法。

二是加强协调联动,应援共援。联合该区矛盾调处中心、公律科,对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提前排查,做好预警。能调则调、难调则援,当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律师介入。对于执行无果的特困受援人引入国家司法救助,延伸法律服务。利用高港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高知晓率。联合公检法机关在全区推行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为无辩护人的困难被告人无偿提供律师辩护服务;对判处缓刑的被告人。

三是构建三级平台,应援快援。建立区法律援助QQ群,方便群众在线进行法律咨询、法援申请等。法律援助流动队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针对路途遥远、群众诉求集中的村居,法律援助流动队联合各镇(街道)司法所,集中上门快速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今年以来,高港区法律援助流动队已开展各类活动100多次,为300余名农民工讨回近千万元工资,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五千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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