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律援助中心获评“三下乡”先进集体

17.01.2017  21:02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13家单位联合表彰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法律援助中心荣获 “三下乡”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省法律援助中心广泛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带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从方便农民的角度出发,不断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利用重大节日和春节农忙等农民工返乡高潮等特殊时期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对行动不便的农民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2016年,全省共办理涉及农民的法律援助案件51386件,占案件总量的68.3%,援助农民51429人,援助农民工42455人,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约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