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 南京处警定性家暴案2978起

01.03.2017  18:33
  2017年2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的契机,南京市反家暴联席会议在市妇联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家暴干预不是“和稀泥”、发现家庭暴力要报告……新的观念、新的现象、新的探索,《反家暴法》的施行,不仅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也让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加强了。 据悉,2016年,南京市级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求助184件,同期增长31.5%,有一些来访者是手中拿着宣传《反家暴法》的报纸来要求维权,还有电话来反映小区里有孩子被父母打了。全市公安机关接报家庭暴力警情5381起,暴力警情5381,发放《告诫书》455份。全市基层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65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8件。民政系统处理未成年人家暴案例8起。 一年来,由市妇儿工委、综治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构建的反家暴联席会议制度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统筹协调,化解重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南京市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规范(修订版)》、《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的实施细则(试行)》、《妇联系统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等规范文件,明确职责,细化流程,把《反家暴法》落地落实,为“畅通最后一公里”提供实践。一批家庭暴力典型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越来越多的受暴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无数群众投身为反家暴宣传者、倡导者、守护者。《反家暴法》在南京取得初步成效。今年,市公安局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警情的联合处置;市法院、司法局、团委、妇联联合推出家事调查员工作制度,将群众路线与专业审判有机结合,聚焦家事审判改革;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法制教育模式,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预防犯罪,提高自护能力;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案例处置服务,推进基本民生建设转型升级;市妇联将筹措更多的资金,培育扶持反家暴专业社会组织,委托购买专项社会服务项目。 反家暴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反家暴工作联席会向全社会发出呼吁:共同携手,爱TA护家,对家庭暴力说“不”,让文明家庭成为梦想启航的地方。 【案例1: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七十几岁的母亲向市妇联求助,说女儿被女婿关在家里,已经失去联系五天了,怀疑女儿被打了。市妇联与当地妇联联系后,社区民警、妇联多次上门、打电话,找不到当事人;安排人员值守半个月后,终于发现当事人行踪,将二人带至派出所。三十来岁的女儿开始并不承认受到家暴,但细心的警官发现她走路不便,让她卷起长裤,发现她两条腿自上到下全部乌紫。经过反复沟通、安慰,她终于放下心结,向警官哭诉自己的遭遇,请求警官救救她。派出所核实情况并向施暴人当即发放《告诫书》,并对其进行警诫,后又协助当事人回到父母家休养。 【案例2:离婚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摩擦和矛盾,丈夫对妻子拳脚相加。妻子向所在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作出后,保护令文书迅速传送至当事人居住的区妇联、社区及派出所,在法院的耐心教育、妇联上门沟通调解后,夫妻矛盾得到化解,遏制了暴力行为再发生。 【案例3:法律坚守和人文温度的相融】 2岁女童被遗弃在南京街头,引发媒体和民众的高度关注。各方迅速采取行动,一方面寻找孩子父母的线索,另一方面对女童进行生活照料和隐私保护。公安认定为弃婴后,女童被送往福利院,女童父母因涉嫌遗弃罪被抓。玄武区未保委委托专业组织对女童进行紧急评估。在充分调查和走访后,形成评估报告。各部门共同协商,参考专家评估结论,依据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决定让女童回归原生家庭,并联系女童原籍民政部门,约定半年内定期走访跟踪。公安机关对女童父母采取取保候审,将根据半年内他们对女童的监护照料情况做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