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推“清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职工信访诉求

10.05.2016  10:49

      本报讯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就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省总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全总有关工作要求,依法对通过工会信访渠道集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形成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职工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要求各级工会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职工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进一步厘清工会信访工作职责界限,依法处理各类信访投诉请求。

        长期以来,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受理范围不明问题突出,信访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而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定职责得不到充分履行,法定途径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信访条例》规定,对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转变一些职工“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引导他们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有利于厘清信访与其他途径之间的边界,提高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据介绍,省总工会针对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7大类15项信访诉求,列出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人民法院诉讼、上一级工会调查处理等主要法定途径,有针对性地解决职工有了诉求不知道该找谁、去哪找、怎么找的问题。

        省总要求各级工会,根据《职工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结合地方实际,加强制度设计,进行整体布局,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取得实效。形成部门间衔接贯通的工作机制,处理好各级工会信访部门之间、工会信访部门与业务部门、工会信访部门与党政有关部门之间关系,及时沟通、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分流、办理工作,增强分类处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工会信访相关工作制度,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与其他改革措施互为支撑,形成良性互促效应。认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数量集中、问题突出的信访事项,在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中,同步规范办理程序,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职工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增加工作透明度、公众知晓度。对信访职工群众加强宣传引导,有条件的要在接待场所印制宣传手册,张贴工作流程图,让信访职工清楚其投诉途径、法律依据和程序流程。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编写辅导读本和操作手册等方式,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帮助其准确把握分类处理工作要求,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谢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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