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法官职业共识塑造法官职业形象

20.03.2015  09:11

  省高级法院部署深入开展学习邹碧华活动

  

  本报讯(特约记者娄银生通讯员唐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省高级法院为确保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日前作出专门部署。

  据介绍,全省各级法院开展的学习活动分为四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为专题学习,时间为3月份至4月份。全省各级法院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采取专题学习、重点发言、集中讨论的方式,做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做好表率。组织广大干警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为专题,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批示、讲话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他善良、善学、善行的品格,学习他的崇高精神、先进理念、工作方法和优良作风。在法院内网开设学习交流专栏,刊登学习讨论心得,加强交流,以学促用。开展向全国最美法官姜霜菊和江苏最美法官学习活动,将学习邹碧华精神与宣传本地典型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先进典型的集群效应,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第二阶段为专题辅导,时间为4月份。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将围绕学习专题,给全省法院广大干警上党课。各中院院长要对全市法院干警作学习专题辅导。第三阶段为专题讨论,时间为5月份至6月份。省高院将在全省法院开展“法官当如邹碧华”学习讨论活动,举办学习交流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组织开展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征文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和思想感悟。第四阶段为学习小结,时间为7月份。对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各中院于7月底前将本市法院开展学习活动的书面小结报送省法院教育处。

  省高院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把学习活动作为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具体措施上必须做到“三要”: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对学习活动的领导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坚持真学真信。全省各级法院要紧密联系法院队伍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对照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大讨论,通过讨论,让真理越辩越明,思想越辩越清,信念越辩越坚定;要做到学以致用。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法院文化建设载体,丰富学习形式,体现学习成效,充分展示法官职业风采,凝聚法官职业共识,塑造法官职业形象,不断增强法官职业认同度和尊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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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