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

27.05.2015  13:27

  江苏师范大学依托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提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平台,大力培养具有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
  该校在教学实践中认为,法学教育本质上是一种职业教育,学生不仅要有法律知识,还要会应用,有实际操作能力。掌握法律技能,训练法律思维,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而法律援助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师生服务社会,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最佳平台。学校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培养人才,逐步实现了功能定位的“三个转变”和活动方式的“两个并重”,在功能定位上,由主要立足校内转变到更多的面向社会,由主要是学生志愿者参与转变为教师深度参与、指导学生志愿者实践,由校内的辩论、演讲、模拟法庭等侧重宣传内容转变为宣传、咨询、诉讼代理等综合内容;在活动方式上,实行广场式宣传与定点式法律服务并重,不定期活动与到各援助站点值班常态化活动并重。
  为鼓励大学生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学校将法律援助作为实践课程列入了2014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法律援助为2学分的课程,学生每代理一件完整的法律援助案件,奖励1个学分。学生代理的案件超过2件时,最多奖励2个学分;一个案件最多只能由两个学生代理。这些案件必须是由校法援中心同意接受求助,并在中心登记的案件。学生申报法律援助案件学分时,应提交完整、规范的案卷材料。学校每年表彰一批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法律援助优秀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为了给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援助,也为学生创建培养实践能力的平台,学校在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站”。每年组织法律专业学生围绕特定主题深入社区、农村、工地等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平时不定期地开展广场咨询活动。截止到发稿时,该站共接待咨询1611人次,代理调解案件306件、诉讼案件41件,涉及受援人1108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3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