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法医王琪:我要做的,是把我拥有的变成最美的

16.09.2017  09:04

   题记 他是一名普通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者,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只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着,用他聪明的才智,独特的眼光,纯熟的业务技能,辛劳的汗水,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为检察机关定罪量刑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依据。他就是现任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副科长王琪。

 

  王琪,中共党员,是一名普通的法医工作者。2002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法医系,先后在仪征市公安局、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15年来,他办理法医案件共计1800余件,其中解剖尸体200多具,活体损伤或其他鉴定1500余件,无一起冤、假、错误鉴定发生。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先后改变公安、司法机关部门鉴定10余份,有效防止了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和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2011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16年带领技术科获得集体三等功。他坚持从检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精、善、勇”的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自身的价值。

  精于检验鉴定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法医鉴定的任何细节都会关系到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王琪始终秉承严谨认真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科技为手段,通过扎实的业务功底对案件抽丝剥茧,寻找事实真相。

  2015年2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被羁押于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谭某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得知情况后,纠集人员抬着谭某尸体沿街游行,同时高喊“公安机关打死人”,造成群众围观、交通堵塞的严重群体性事件。王琪收到通知后,当晚立即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尸表检验、调查取证等工作。在得出“未发现尸表致命伤”的初步结论后,家属强烈表示无法接受,并扬言要到省市相关部门进行上访。经过连夜的沟通、协商,家属最终同意4天后对谭某进行尸体解剖以查明死因。大年初三,在上级法医专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家属代表现场全程见证下,王琪对尸体进行解剖。在完成解剖检验、组织提取、送检病理等工作后,最终得出谭某符合因心脏传导系统结构异常致心脏骤停、急性心功能不全而猝死的结论,成功劝止了一起上访上诉事件。

  善于学习总结

  法医工作是一项医学技术和法律知识都要求很高的职业。王琪认识到,要想做好这份工作,必须不断学习,通过学习来充实、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在调入邗江检察工作的第一年,他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他还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学习+工作”法——坚持认真做记录,把平日工作的情况、读书的体会、日常的想法、对业务的思考……都分门别类、详略得当地记录下来,将所学的内容运用到实践工作中、将总结的心得发表到媒体刊物上。近年来,王琪共发表高质量文章10余篇,如《利用图像处理软件photoshop计算肺压缩率》《新形势下检察技术服务职侦工作途径探索》分别被《中国法医学杂志》及《检察技术与信息化》等国家级刊物录用;《邗江法医技术协助改变案件定性》《酒驾受害人拒不进行司法鉴定该如何处理》及《检察技术人员怎样应对转型》等被《江苏法制报》《正义江苏》《科技强检》等媒体发表转载。

  勇于创新挑战

  在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各地检察技术工作处于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的背景下,王琪提出的检察技术工作一体化设想得到上级院的肯定。他通过认真调研分析自身的技术特点和优势,在扬州市检察院技术项目布点规划中,积极争取、主动承担了法医工作。为了扭转案源缺乏、人才流失、技能下降的不利局面,王琪要求技术部门变被动受案为主动寻案、变坐堂办公为上门服务,与业务部门联合制定协作机制,保障案件公平公正。

  2016年4月15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因婚姻家庭矛盾,在扬州市邗江区公道人民法庭传达室门外等待离婚诉讼开庭期间与其妻尹某发生争执,并用12厘米长的水果刀刀尖朝向尹某颈部连戳数刀,致尹某颈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受理案件后,邗江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内部协作机制,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从法医专业角度对尹某受伤部位、损伤机制、伤情程度及损伤危害性进行详细分析论证,最终办案人员采纳了法医审查意见,变更犯罪嫌疑人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罪名,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庭审支持,最终,陈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经常有人问他:“你有侦查工作的经历,也是正式任命的检察官,却依然从事法医工作,不能成为员额检察官,不觉得可惜吗?”王琪总是淡淡地回一句:“别人拥有的,看起来都是美好的,我要做的,是把我拥有的变成最美的。”这应该就是对技术工作的热爱、对法医专业的追求吧。(王琪 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