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武进“水族调解员”调出一家亲

28.09.2016  12:35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虞 宙 本报记者 施为飞

  丁堰街道是常州武进经济最发达地区。今年35岁的水族青年潘永贤在此经商13年,是水族老乡中的红人,现任金凤凰水族马尾绣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其实,潘永贤还有一个丁堰街道“水族人民调解室”调解员的头衔。每个星期,他都要到调解室值班一天,遇有纠纷调解,他还随叫随到。

  在被享有“中国明星县(市)”“中国首批小康县(市)”之一的武进区,像潘永贤这样被聘为水族人民调解员的还有三名,他们不仅品德好、威望高、懂法律、讲原则,而且善做群众工作,还有一手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绝活。

  “水族调解员凭借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等独特优势,在接地气、重人情的土办法中劝解各方当事人平息怨气,这是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常州市司法局长张加林对水族调解员赞不绝口,从2011年4月成立水族人民调解室至今,全区未发生一起水族人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实现了“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如今水族群众与当地人和睦相处、守望相助、亲如一家渐成风尚。

  水族专业调解员“出头

  ——矛盾更易解

  9月20日上午,一缕阳光透过玻璃辉映在调解室墙上“水族调解室,唱响和谐曲”的温馨劝导语上。

  水族专业调解员韦选正借助丁堰街道“水族调解室”,主持一场丁堰街道私营企业黎老板与水族务工人员邵晓挺解除劳动合同纠纷。韦选依据《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从法律、道德角度耐心劝导,仅一小时工夫,涉及企业支付邵晓挺两万元经济补偿金的纠纷迎刃而解。

  “以前遇到纠纷,不知道找谁调解,语言沟通麻烦,自认倒霉不甘心,身在异乡,有一种举目无亲的感觉。”邵晓挺告诉记者,现在有了“水族人民调解室”和水族调解员,好像遇到知音,在这里调解有归属感,有家的温暖。

  武进企业多、城中村多、外来人口多、公共场所多,仅水族务工人员就有28000多名,合同、交通、居住、侵权、劳动等领域矛盾纠纷频发是常态,特别是水族同胞与本地人产生误会后,语言沟通成了调处矛盾的“拦路虎”。这些水族调解员长期驻武进经商或打工,了解双方习俗,便于分析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纠纷。聘选水族人组成水族调解专业团队“出头”,旨在发挥他们在调解中的地域文化情感优势。靠乡音乡情让“水族帮水族”化解各类民事纠纷,既更好地沟通,增加信任感,又能体现公正。

  无偿为老乡“代言

  ——调解接地气

  9月21日一大早,三都水族自治县民工潘善赖来到丁堰街道“水族人民调解室”,将一面写有“调解亲民,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潘永贤手中,真诚感谢潘永贤鼎力相助,无偿为他“代言”。

  3年前的一天晚上,在常州打工的潘善赖骑自行车下班途中,与驾驶摩托车逆向跨黄线而来的汪某发生碰撞,致使潘善赖3根肋骨骨折,身体软组织多处挫伤。交警认定,汪某承担全部责任。交警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中,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双方一直没能达成一致。

  “潘总,您是我本家和老乡,您得给我们做主啊!”诸多无奈的潘善赖通过水族老乡了解到,丁堰“水族调解室”调解员潘永贤无偿为水族同胞提供法律服务,遂电话求助。

  潘永贤弄清事情来龙去脉,当天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中,听说老乡遭遇车祸赔偿未果的消息,在常州务工的9名水族老乡气冲冲地跑到调解室,情绪十分激动。

  潘永贤采用“背靠背调解法”,以法摄人、以理服人,稳住双方情绪。从法律角度指出汪某在因交通事故给对方造成不幸,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要承担全部民事责任;从情理角度,耐心劝导潘善赖及其老乡保持克制。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下了一次性赔偿16万元的调解协议。

  “水族调解室功效不小。”丁堰街道司法所所长陈建东颇有感触,以前,外来工大都按地域聚在一起,老乡带老乡,遇有纠纷时外人难以插足;另一方面,水族同胞权利保障意识弱,对维权渠道知之甚少。自从有了水族调解员,靠乡音乡情拉近距离,搭起化解纠纷桥梁,既减轻了政府的社会管理压力,也降低了行政服务成本,提升了矛盾纠纷调解效果的最大化。

  借力“外脑”提供法律服务

  ——维权有靠山

  “水族调解室是我们维权的靠山!”采访中,许多少数民族群众认为,在他们眼中,水族调解室是自己维权说话的地方。

  2015年4月2日上午,贵州布依族外来务工者陈支华在某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车间操作机械时,因机器未安装防护安全设备,操作过程中不慎右手被机器压伤。

  “这是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我们要开除他!”事故发生后,公司老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底,陈支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找到潘永贤,凭着多次调解经验,潘永贤与尧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瞿榕和魏飞艳认真研究有关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后认为,这是公司安全意识淡薄酿成的事故伤害,个体老板应按工伤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律师瞿榕与陈支华签订了委托代理书,将某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受理后,经多次调解协商,2016年1月8日,制冷配件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陈支华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合计人民币48000元。

  作为水族调解员,潘永贤人缘好,经常与老乡们接触频繁,随时了解大家的动向,老乡有困难都愿意找他,他会把老乡遇到的难题反馈给街道或律师事务所,并从中斡旋,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