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法制办贯彻落实全省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打出组合拳

23.01.2015  16:13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之后,泰州市政府法制办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并积极思考、谋划下一阶段的政府法制工作,打出了一套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的组合拳。
  一、主动及时汇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新方向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结束后,该办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市政府领导就本次会议精神尤其是徐鸣副省长重要讲话作了专题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对新形势下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了重要指示,提出要牢记习总书记“四个全面”要求,以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为动力,奋发有为,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2015年力求在“三个新”上有突破:一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要有新举措,深入学习全省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依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苏依法【2015】1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尽快出台本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性文件;二是在加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上要有新思路,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三是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要有新成效,要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在医药高新区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二、深入学习领会,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动力
  会后,该办迅速行动,将会议精神、《意见》和《指标体系》印发至每个处室。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传达徐鸣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该办主要负责人号召大家: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省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二是要积极思考,针对各自业务内容,拿出2015年工作新思路;三是要选择重点突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三、积极思考创新,谋划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新思路
  一是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提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若想顺利接下此重担,确保不犯错,法制部门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专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并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意见。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在原有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的基础上对其成员进行调整并充实,组建分工不同的专业性法律工作小组,积极引导法律专家开展研讨交流、领导讲座、涉法事务处理等活动,为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15年将牵头起草《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是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积极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工商等执法队伍力量充足的职能部门的作用。同时在医药高新区,积极探索成立综合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结合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对所有权力尤其是许可、处罚,优化再造流程,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有条件的部门中逐步推广。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多数部门早已建立,但具体规定不统一、不完备。要结合执法实际,建立统一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加强对具体落实这项制度的监督考核,将是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为执法案卷评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范围。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帮助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排除以各种形式对执法活动的干预,杜绝执法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放大层级监督作用,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意见》提出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常态化、立体化监督制度。具体到政府法制机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可通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对整个行政执法的程序加强监督,有选择、有重点地参与具体个案的办理。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审批及备案登记制度。即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前必须报部门法制机构审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报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登记。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积极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探索研究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下移方便行政相对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积极推动市(区)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带来的变化,培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和技能。三是强化行政复议案件的指导功效。行政复议的功能不仅仅是监督和纠错,还要发挥行政指导的功能。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个案指导、专题座谈等方式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指导,逐步构建为基层复议机构和执法部门提供指导的复议指导平台。四是推动建立行政调解长效机制。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统一性和规范性的研究,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完善行政调解程序。探索建立专职调解员与兼职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相结合的调处队伍。同时建立长效培训考核机制,加大推广交流力度。
  五是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一是文件制定要更加注重科学性。文件制定要服务民生优先,要力求把有限的制度资源优先安排到维护弱势群体、保护生态环境、发展义务教育等服务民生项目上。同时文件制定要更加讲究可行性和实效性,要切合地方实际,杜绝照抄照搬上级和其他兄弟城市的文件。对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共同起草。二是文件制定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性。文件尤其是涉及民生文件的制定要加大调查研究,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质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举行听证会或向社会公布文件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三是要加强文件的后续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文件实质性备案审查,要坚持开展文件卷宗评查、文件实施后评估、文件清理等工作。
  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一是全面准确公开政务静态信息。要根据最新的政府责任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流程等事项,并及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紧紧依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结合“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建设和信息共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确保不留任何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