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法制办创新举措全面深化政府法制工作

10.11.2014  11:01

  邗江区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深化政府法制业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一是规范性文件审查方面。创新工作方法,借鉴立法经验,对涉及重要事项或者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规范性文件,在起草阶段即介入,提前掌握相关情况,及时提出审查建议,保障文件顺利出台,同时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二是规范执法方面。切实落实市委二号文件精神,规范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备案制度,要求区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标准,并经区法制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度。认真执行“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度,除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和严重产品质量安全外,对企业初次轻微违规只给予批评和提示,并指导和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行政复议方面。创新体制机制,相对集中行使复议职权,于今年8月成立邗江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着力提高复议公信力;创新审理方法,强化听证审理,加大实地调查力度,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法制培训方面。开展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法制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针对性,强化培训效果。 
  五是法制宣传方面。创新宣传载体,加大与政府法制业务相关的普法依法治理、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等方面信息的采编报送力度,全方位宣传政府法制业务和机关形象;强化内部管理,在全市首先出台《邗江区法制办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评办法》;扩大宣传阵地,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和重点工作进行报道,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