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年底前发布“黑名单”“白名单”

30.03.2018  20:13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28日教育部办公厅再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记者昨获悉,省教育厅已要求各地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年底前公布各行政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28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明确责任,尽快出台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设立治理工作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我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正在进行中。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成立专门工作组,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一是对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重点排查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招生宣传等情况。二是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利益联系。三是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详细了解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

  各地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治。要建立基层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严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办整改;严禁“无证无照”和“有照无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不符合办学资质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拒不补办手续的坚决依法取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等;严禁将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