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治检心得]鲁宽:以效能攻坚推动检察工作

28.05.2015  20:45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面对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落实上级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基层检察院应以“司法办案上台阶、效能攻坚谱新篇、强化队伍争一流”为总目标,开拓进取,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促进司法公信力迈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重点整治九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下大气力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公开措施,扩大工作影响,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对反映出的重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整治,既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又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引导全体干警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守住底线,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以强化职能履行为中心,促进公正司法效能迈上新台阶。要切实加大司法办案的力度,以省市两级院部署的开展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查办一批在本地区和行业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大力推进智慧侦查建设,大力加强办案人员“两化”能力的运用培养,提升装备现代化和侦查信息化的水平。高度关注损害民生权益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双向咨询、双向交流机制和行政执法案件同步移送检察机关备案审查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执法档案巡查力度。从严查处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背后的职务犯罪,提升监督地位和检察权威。转变诉讼监督理念,抗重抗轻相结合,着力提升诉讼监督实效。

  加强培育特色品牌亮点,促进工作机制创新迈上新台阶。应研发案件质量智慧管理系统,在强化案件质量品牌创建的同时,深度开展类案分析,加强社会治安风险研判,为决策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智库意见”。深化“三类案件”专项监督机制,对公安机关直接作出不立案决定、立案后未经提请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自行撤销、治安拘留处罚等开展刑事立案专项监督行动,防止和纠正公安机关消极侦查、随意撤案、以罚代刑、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侦查违法行为。构建群众有序参与的阳光调处机制,积极推行和建立信访与诉讼分离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适应队伍建设新要求,促进干警综合素能迈上新台阶。应建立“专题课堂”制度,采取集中安排、个人选时的方法,青年干警每人每年完成4个课堂的专题学习,着力提高青年干警的公诉业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行政执法的监督能力和理论水平。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为民、便民、亲民系列活动,密切群众联系,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亲和力、影响力。

  (作者为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