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改革释放红利 民营炼厂“双权”开放加速

31.08.2015  17:51
  原油进口权开放迎来实质性突破。8月2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山东利华益集团和山东垦利石化集团符合进口原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有关规定。此前的7月份,这两家企业刚获得了350万吨/年和252万吨/年的进口原油使用配额。   前一天,山东东明石化和辽宁盘锦北方也获得了原油进口资质。市场预期,今年已经获得原油使用权的潍坊弘润、亚通石化、宝塔石化等企业,都有望很快获得原油进口权。   至此,改写了中国长达十多年的石油进口垄断历史,地炼企业终于迎来“扬眉吐气”的新时代。   打破上游资源垄断,这也是中国即将进行的油气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新疆启动6个油气区块勘探公开招标、“三桶油”启动混改等,油气领域改革动作频频。《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油气体制改革总方案已经形成初稿,现正在完善中,该方案有望在年底亮相。   随着中国油气改革的红利逐渐释放,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上中下全产业链也将呈现出新的竞争合作格局。   地炼企业获得原油进口权   这四家企业能够获得原油进口资质,源自7月23日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中明确,企业不仅要有进出口经营资格、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这样的基本条件,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不含)的常减压装置。也对炼油的综合能耗、水耗等条件做出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也明确,这种进口资质并不是一张“永久牌照”。连续三年未开展原油进口业务的,将取消进口资格;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原油进口使用与申报不一致、擅自对外销售进口原油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暂停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资格。   就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后,8月24日,商务部同意赋予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